持續關注智能商業發展趨勢
助推客戶的業務創新及管理變革, 從而提升商業的運轉效率
一、評議對象
全市鄉鎮(街道)便民服務中心各服務窗口、職能部門提供便民服務的基層站所。
二、評議時間
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,下一年度評價周期從1月1日起至12月底止。
三、評議內容
1.辦事成效。是否存在辦事效率低下、未按承諾時限辦結、敷衍推搪、往返跑多次等辦不成事的問題。
2.辦事體驗。是否存在政務服務事項“明進暗不進”,不能辦理進駐事項清單中所列事項,對群眾態度冷漠生硬、便利設施不齊等影響辦事體驗的問題。
3.服務能力。是否存在“綜合窗口”改革推進緩慢,工作人員對綜窗所辦理事項收件形式審查材料和注意事項不能做到“一口清”、不一次性告知辦事要求、不會操作統一受理平臺等服務能力不高的問題。
4.工作作風。是否存在工作人員遲到早退、無故脫崗離崗、玩忽職守、吃拿卡要等工作紀律松弛、作風不正的問題。
群眾在鄉鎮(街道)現場或線上辦事均可進行評價。全市130個鄉鎮(街道)1408個服務窗口分別配置有評價二維碼,群眾辦理各鄉鎮(街道)已認領發布的依申請及公共服務事項全部納入評價范圍。在鄉鎮(街道)便民服務中心和職能部門基層站所窗口現場辦理的,可以通過微信掃“便民服務群眾評”二維碼進行服務評價,在湖北政務服務網網上辦理的,可以通過“好差評”系統線上評價。
對群眾提交的不滿意內容,各縣市區行政審批局對鄉鎮(街道)實行一周一反饋,由鄉鎮(街道)組織核實并回復辦事群眾。一般性問題,鄉鎮(街道)自收到反饋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,復雜性問題及時予以答復。縣市區行政審批局按月將評價意見、回復處理等情況反饋至市行政審批局政務服務科。
根據群眾評價情況,服務口碑好、質效高的鄉鎮(街道)和窗口,參與“便民服務十優鄉鎮(街道)”“十優滿意窗口”評選,由政府通報表揚;群眾滿意度低,便民服務工作落實不到位的,評選“便民服務十差鄉鎮(街道)”“十差不滿意窗口”進行通報批評,并將相關問題移送紀檢監察機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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